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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突破性发展第三产业

  (一)大力发展旅游业。实施库区生态旅游发展规划,推进五龙景区、玉虚宫、太极湖新区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五龙河、白马山、"双野"、十八里长峡等景区开发,加强区域旅游协作和促销,力争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突破90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40亿元。(由市旅游局、发改委、武当山特区等部门及相关县市区政府具体负责)

  (二)加快城乡市场体系建设。支持中国(十堰)汽配城扩大规模,建设好风神、汉江、房陵等物流园区。做好天津路、重庆路沿线商贸规划,打造火车站商贸经济圈,加快云燕农博园建设。支持连锁超市、仓储批发及便利店等新业态发展,完成农村合作超市和农资放心店各100个,鼓励企业开发农村消费市场。(由市商务局、规划局、发改委、建委、国土资源局、供销社、十堰经济开发区等部门及相关县区政府具体负责)

  四、加快县域经济发展

  积极开发优势资源,发展特色经济,加快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步伐,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力争全市县域生产总值增长12%以上,一般预算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业生产总值、利用外资、外贸出口总额增长20%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以上。(由各县市区政府具体负责)

  五、加大改革开放力度

  (一)进一步深化改革。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规范流转行为,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进一步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保障机制,积极化解乡村债务;扎实开展集体林权改革,确权发证率达到80%以上。抓好国企改革收尾工作,认真解决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巩固财政改革成果,推行预算单位公务卡,做好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转型改革工作。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规范的政府出资人制度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由市农办、农业局、林业局、财政局、国税局、国资委、经管局等部门具体负责)

  (二)提高招商引资水平。主动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积极对接武汉城市圈等经济协作区,精心组织好主题招商活动,扎实开展小分队招商,搞好跟踪协调服务,提高项目履约率和资金到资率,争取利用外资过5000万美元、市外境内资金过30亿元。(由市商务局、招商局、发改委、经委等部门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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