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领导:张荣珠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规划局、水利局、地震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综合执法局。
(五)商贸旅游业
1.认真做好市场供应。对房屋受损的商贸企业及单位,立即组织专家进行监测鉴定,做好加固维护,条件具备时正常营业。没有因灾受损的商场、超市,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恢复营业。
2.各宾馆、酒店等服务业通过安全鉴定,条件具备的尽快恢复营业。
3.实行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各县区、市内大型商场、超市每天下午5时前向市商务局报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及变化情况,一旦有异常情况随时报告。
4.做好组织协调,保障抗震救灾车辆和灾后恢复重建所需的成品油供应。
5.做好景区受损基础设施、服务设施重建与恢复,力保旅游道路畅通、景点游览安全有序。
6.及时调整线路,组织游客到安全地区的景区旅游,争取尽早恢复正常的旅游经营秩序和市场。
7.适时逐步加大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促销活动,组织旅游企业到西安等地宣传促销,并对先期来汉的游客在住宿、景区门票上给予适当的优惠。
8.加大从业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和旅游环境。
责任领导:刘克智、贺书田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旅游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工商局、广电局、文化文物局、粮食局、物价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六)地质灾害防治
1.继续对全市原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心中有数。
2.加强对地震引发的新地质灾害隐患点以及尾矿坝、滑坡地带的调查、实测和监控,落实防治责任和具体措施。
3.对危及学校、人群密集县城和集镇的6个地质灾害项目编制规划,争取上级支持,尽快予以治理。
4.进一步夯实监测责任,做好预警预报工作。一旦发现灾情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避让转移、撤离迁移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领导:张荣珠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七)疫病防治和医疗、计生服务机构恢复
1.加强灾后疫病防治工作。重点做好水质监测、传染病疫情监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各级政府安排救灾防病专项经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防病资源调度,切实保障救灾防病经费、物资和药品。尤其要对饮用水源进行一次水质监测,确保饮水安全。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增强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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