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汉政发〔2008〕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中市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汉中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汉中市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
四川汶川“5·12”强烈地震余波对我市造成了严重的灾害损失,为切实抓好抗震救灾和重建家园工作,夺取救灾和重建的全面胜利,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民生优先、保障发展”的原则,以人为本,千方百计解决受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坚持“自救为主,扶持为辅”的恢复重建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群众积极性、创造性;坚持一手抓救灾,一手抓恢复生产,努力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二、总体要求及工作目标
按照“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的原则,坚持监测预警与恢复重建并重,把灾后恢复重建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动员和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去,全力打好灾后恢复重建攻坚战,保障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努力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社会稳定。具体目标是:
(一)做到“四个畅通”。做到交通、供电、供水、通信保持畅通,为灾后重建提供保障。
(二)坚持“四个到位”。坚持领导责任到位、干部包帮到位、灾民安置到位、灾后重建工作到位,为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恢复和长远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维护“四个秩序”。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教学医疗秩序、市场流通秩序、群众生产生活秩序,保持全市社会稳定。
(四)力求“四个确保”。确保尽快修复受损基础设施,确保受灾群众生活得到妥善安置,确保尽快恢复工农业生产,确保社会和谐安定,各方面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三、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