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落实国有资产出资人和国有产权代表制度,规范国有控股公司投资行为,切实维护出资人的权益。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
5、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政府、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信用体系建设,推动行业建立诚信自律机制。依法推进行政监管部门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和政府主管部门信用信息共享、联合监管。重视加强社会中介组织的建设,从培育和规范两方面入手,发挥中介组织的积极作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促进社会自治管理,使行政管理方式能够更多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管理等手段对经济和社会事务实施管理。
6、推进社会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按照统一部署的要求,对涉及公共资源配置的项目进行逐一分析比较,并建立制度,完善机制,规范运作,以公开透明的竞标方式合理配置社会公共资源。
7、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强对社会投资的引导和服务,引导社会资本更多地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制造业和服务业,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
8、强化公共服务职能。认真宣传贯彻《
劳动合同法》和《
就业促进法》,完善面向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被征地农民和上岸渔民再就业扶持政策,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订单式劳动力培训,切实把创业培训延伸到农村居民和城镇新增劳动力。全面推行工资支付监控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和完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管理机制。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稳步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完善外来务工人员工伤保险制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监管,健全城乡一体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救助体系,重点做好扶老、救孤、助残和济困工作,健全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确保城乡“低保”家庭能“应保尽保”。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继续推进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深化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9、加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建设。认真宣传贯彻《
突发事件应对法》,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预案体系,推进应急平台建设,提高防灾减灾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保障公共安全。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抓好隐患排查治理,降低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