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目录、指南的整合或链接情况;主动公开信息公开情况;信息导航是否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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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互动情况
(3)
| 依申请公开(2)
| 网站是否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开设咨询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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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服务(1)
| 利用政府信息资源提供方便用户查询信息服务的情况,包括:索引号、界面、检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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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办事
(35)
| 人性化程度
(2)
| 针对用户对象提供服务
| 是否细分用户类型提供人性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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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用户使用场景进行导航
| 是否采用模拟应用场景的导航方式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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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流程整合资源
| 是否围绕办事流程梳理和整合服务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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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审批服务
(24)
| 表格下载
(3)
| 审批事项所需申报表格全部上网,并能有效下载的,得满分;表格上网不完整的,或虽然全部上网,但有点表格不能提供有效下载的得2分;没有提供表格下载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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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咨询
(4)
| 考察用户办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能否通过网站进行咨询,相关部门答复是否及时、完整。用户在线提交的问题能够及时、完整、准确地回复的得4分;回答不及时或不完整的得2分;没有提供在线咨询服务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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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状态查询结果公示
(5)
| 考察审批事项的办理状态、办理结果的查询(公示)功能(公示方式可以采用网站主动公示或用户以申报号等方式查询)。上网审批的所有事项的办理状态或结果都能实时在网站上进行公示或提供给申报用户查询的得5分;只有部分审批事项能够提供网上实时公示或查询的,得3分;没有提供该项服务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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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申报(审批)
(12)
| 根据厦府办[2008]048号文中所确定的上网项目数为准,评价能够实现网上审批服务的事项数量和实际应用情况,以下所称的上网审批是指能以网上受理(接受电子申报材料)或窗口受理(接受电子或纸质申报材料)模式接收用户申报,审批流程均在网上进行的审批形式。所有规定事项都已上网审批(在自建审批系统中办理的,要能及时将相关数据传送到市直审批平台的电子监察系统中)且这些事项的所有申报和办理都在审批系统中进行的得12分;尚有部分审批事项未上网的,或已在自建系统中运转但审批数据还没有传送到市级平台的得9分;上网审批事项数量未达规定数量的50%的,得6分;都没有进行网上审批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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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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