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届(2008)政府系统网站绩效评估活动的通知
(厦府办〔2008〕117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政府各工作部门:
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07〕20号)的要求,为加强政府网站的绩效评估,进一步提升政府系统网站建设管理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政府、服务百姓,市政府办公厅、市信息产业局将组织开展我市第三届(2008)政府系统网站绩效评估活动,并评选10家优秀政府网站。现将开展绩效评估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的范围
(一)市政府部门网站(47个)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局、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建设与管理局、交通委员会、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贸易发展局、文化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局、环境保护局、广播电视局、体育局、统计局、物价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洋与渔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旅游局、粮食局、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法制局、外商投资局、规划局、市政园林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民防办公室、港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新闻出版局。
(二)各区政府(6个)
思明区政府、湖里区政府、集美区政府、海沧区政府、同安区政府、翔安区政府。
(三)各开发区(3个)
象屿保税区管委会、火炬高新区管委会、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二、评估标准
本次绩效评估活动主题是“政府信息公开”。评分内容主要包括四个部分,总分值是100分,其中:信息公开(45分)、在线办事(35分)、公众参与(15分)、网站设计(5分)。具体绩效评估指标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