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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实施意见

  二、进一步明确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四)指导思想。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把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作为民生工程的重点项目来抓,统筹兼顾、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推进,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着力构建城乡供水安全保障体系,为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渭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五)目标任务。到2012年基本解决全市156万农村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8%以上,全市乡镇政府所在地全部实现集中供水,212个新农村示范村在2-3年内全面实现饮水安全,自来水全部入户。临渭区渭北、大荔县洛北、蒲城县袁家坡、合阳县申都四大改水工程完成规划范围内剩余的农村人口通水问题,实现水质、自来水入户全面达标。

  三、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步伐

  (六)加大政府投入。认真做好农村饮水项目的规划和计划衔接,积极争取落实中央和省级农村饮水项目建设补助资金;市县两级政府要按照中省项目管理要求,把农村饮水项目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各按不低于总投资5%的比例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足额落实,并先行到达专户。同时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投入力度,突出解决未列入中省农村饮水安全规划的“新农村建设试点村”、“一村一品示范村”、贫困村的饮水安全问题和重点城镇园区供水问题,扩大项目实施规模,提高建设标准。

  (七)拓宽投资渠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采取招商引资、社会捐助等方式,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拓宽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的筹资渠道。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发动受益区群众以自筹资金、投工投劳等方式,增加对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的投入,提高自来水入户率和入户标准。

  (八)加强资金管理。饮水工程建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各县、市、区要认真执行《陕西省农村饮水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中、省、市补助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由县级水务部门组建的项目建设法人统一组织报帐。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大审计稽查力度,工程完工后由县、市、区审计部门及时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严禁挤占、截留、挪用、转移农村饮水项目建设资金,对违反规定的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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