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实施意见
(渭政发〔2008〕24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村饮水工程现场会精神和《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意见》(陕政发〔2008〕13号)精神,切实加快我市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步伐,确保2012年底前基本解决全市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全市农村饮水工作成效显著。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把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困难、保障饮水安全作为统筹城乡发展、解除“瓶颈”制约的大事来抓,各级各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坚持项目带动,加强目标考核,加快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步伐,取得了显著成效。2007年底,全市累计建成各类农村饮改水工程1200处,初步解决了29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占到全市农村总人口的65%,其中享用自来水的人口达到250万人。农村群众的饮水条件和卫生健康状况有了明显改善。
(二)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任务繁重。我市水资源十分紧缺,受自然、地理和经济条件等多种因素制约,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一是饮水不安全人口多。目前全市仍有156万农村群众的饮用水达不到国家饮水安全标准,占全市农村总人口的35%。二是工程建设难度增大。目前存在饮水困难的人口大都分布在自然条件较差、经济水平不发达地区,特别是氟病区、苦咸水区的改水工程必须实行集中连片解决,工程建设难度大、费用高。三是农村供水设施标准低。上世纪八十年代建设的大型供水工程建设标准低,配套不全,年久失修。部分规划范围内的群众未能受益或饮水返困。四是工程管理机制亟需改革创新。已经建成的饮水工程中,相当一部分工程管理体制机制不到位,影响工程效益的发挥,导致部分群众可能重新出现饮水难的问题。
(三)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意义重大。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保障群众身心健康的迫切需要,是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建设新型工业大市、现代农业强市、特色旅游名市、文明绿色新市的重要基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把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努力把这项关系民生的实事好事抓紧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