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大配套技术推广力度,提高普及率和到位率
各项目旗县市必须把粮食作物高产创建项目作为一项重大技术推广项目来实施,始终坚持良种配套良法的实施原则,切实加大配套技术的推广力度,实现良种和技术的累加效应,适用技术的覆盖率和到位率达到95%以上。要加强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组装配套和示范展示,促进农艺农机结合,深入挖掘、建立和完善不同地域、不同高产水平下的综合技术模式。同时,高产创建可与免耕栽培、全程机械化耕作、间作套种、地膜覆盖、膜下滴灌等高新技术进行集成,以及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和集中展示等。
(七)加强核心示范田建设,辐射带动示范区
各项目旗县市要优先选择种植积极性高、科技意识强的乡镇,本着相对集中,基本连片的原则具体落实示范区地块。
每个示范区要分片落实技术责任人,具体负责对农户的技术培训和指导,要对示范田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做好示范田关键时期的农事措施、技术培训指导情况、上级部门检查指导情况及投入产出分析等档案建立工作,并保留影像等资料归档。
各项目区要通过良种补贴、农业开发、农机补贴等项目的实施,重点抓好百亩核心攻关田建设,并积极争取种子企业和生产资料经销部门的支持,对参与攻关田建设的农户进行多种形式的补助,提高农户的参与热情,解决实际生产困难。
核心示范田必须充分体现项目、技术、资源的“三集成”,突出良种配套良法和农艺农机相结合。同时核心示范田建设必须有醒目的标牌等标志,要在开展高产创建活动期间举办1-2次以上的现场观摩会,扩大影响面,提高技术普及率和到位率。
(八)强化监督检查,严格奖惩制度
制定高产创建项目考评办法,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责权,层层落实,开展对高产创建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成效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格奖惩制度,注重实施效果,对实施旗县进行年终绩效评价。对绩效突出的旗县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绩效不明显的,减少相关项目支持或停止项目实施;对表现突出的专家组成员、技术指导单位和技术指导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制定优惠政策,为高产创建活动创造良好环境,形成广大农牧民竞相学科技、用科技的氛围,推动高产创建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附件:
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刘福德 盟行署副盟长
副组长:王慧明 盟行署办公厅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