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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城区实施农用山地整理项目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城区实施农用山地整理项目的通知
(十政办发〔2008〕46号)


张湾、茅箭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加强我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张湾区、茅箭区实施农用山地整理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多年来,随着汽车工业及汽车零部件工业的不断壮大,工业与农业发展不平衡的矛盾日益突出。为了抢抓国家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及振兴老工业基地的机遇,拓展十堰经济发展的空间,促进农产品的深加工、农产品交易、农产品流通,大力推广农业机械生产,延长农业产业链,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必须要解决好工业与农业发展争地的矛盾。

  二、项目建设的范围及内容

  十堰市农用山地整理项目选址定在张湾区和茅箭区,项目建设规模6000亩,其中张湾区片4000亩,茅箭区片2000亩。

  三、项目建设主体

  市政府委托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发改委、规划局、环保局、张湾区政府及茅箭区政府等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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