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提高政府执行力大讨论活动的通知


  (四)落实协调会商机制,增强执行合力。严格落实主办责任制,明确主协办单位的责任,强化部门沟通会商,对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共同落实办理的事项,由市政府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主要单位要主动负起责任,代表市政府履行职能,协调解决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始有终地完成好市政府交办的事项;协办单位要顾全大局,听从指挥和调度,全力协助主办单位完成交办事项。市政府办公室将对部门之间主动协调配合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和推广,对推诿扯皮、各行其是,随意上交矛盾,甚至互为掣肘、相互拆台的现象进行通报批评。

  (五)健全审批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政府权力运行的规范化、科学化。市编办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行政审批事项特别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开展一次集中清理检查,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下放权限,减少环节。重点检查审批项目是否于法有据、审批流程设计是否于民便捷、审批时限是否缩到最短;对必须保留的审批项目,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对已改为核准或备案的事项,一律不准以核准、备案之名搞变相审批。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要对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事项进行梳理,明确执法依据、执法权力、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理顺行政执法主体、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约束。深入开展文明执法教育,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端正执法目的、转变执法作风,坚持为民执法、亲民执法、便民执法,坚决纠正利用行政执法权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杜绝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粗暴执法、粗暴管理的现象。

  (六)落实工作奖惩机制,形成闭环效应。进一步完善市政府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探索建立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考评机制,运用目标责任制、行政效能建设、第三方评议等多种方式,使每一项工作都有目标要求、有责任主体、有工作进度、有监督考核,逐步推动绩效评估制度化和绩效评估结果公开化。考评结果要作为评价部门及班子的重要依据,与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等挂钩。

  (七)建立社会评价机制,接受公开监督。政府执行力建设是一项"阳光工程"。各部门要将执行力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配套措施以及对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布,把执行力建设过程的监督权和成效的评判权,交给服务对象、交给群众、交给社会。要自觉接受人大的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进一步加强舆论监督,要在《十堰日报》、十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辟专栏,及时报道政府执行力建设情况,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参与、支持和监督政府提高执行力的浓厚氛围。这次大讨论活动告一段落后,市政府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适当时候结合政府绩效管理,开展第三方评议,对各部门的执行力情况进行一次评议,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开。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