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重塑文化市场主体。加快推进国有文化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强对新闻单位剥离企业的经营方向、资产配置、重大决策、重要干部配备的监督和管理,剥离出来的企业作为独立法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国有股收益为宣传主业和企业扩大再生产服务。
(四)推进文化投融资改革
13、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目标,政府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公共文化惠民工程,扶持基层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室)建设。制定和完善文化事业建设费使用规定,重点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将博物馆、纪念馆等公益性文化单位免费开放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完善鼓励捐赠和赞助等各项政策,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形式投入公益性文化事业。
14、创新文化投入方式。财政性资金投入文化领域,坚持以项目投入、激发活力为目标,改单纯的产前投入为产前投入与产后奖励相结合,改单纯的养人为养事、养项目为主的投入模式,逐步提高激励性资金支出比例。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建立文化资金投入绩效评价制度,采用政府招标、集中采购、贷款贴息、配套补助、投资合作、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15、调动全社会力量办文化。政府加大对文化产业扶持力度,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放宽市场准入,在国家政策许可的范围内,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文化产业。重点培育龙头民营文化企业。大力发展各类专、精、特、新中小民营文化企业。支持非赢利机构、群众组织投资兴办文化企业。扶持国有企业富余人员和下岗职工从事文化个体经营。加大文化领域的开放力度,优化文化投资环境,发挥比较优势,开展文化产业招商。鼓励省内外战略投资者控股、参股我市文化企业。搭建文化投融资平台,引导、推动文化投资。逐步形成政府投资引导、社会积极参与、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商业化、国家集体个人竞相投资的多元文化投融资格局。
(五)调整文化领域结构
16、合理配置文化资源。盘活存量,优化增量,调整结构,解决国有文化资产效益不高、闲置浪费等问题。科学规划、合理配置公益性文化事业资源、报刊、广播电视以及网络文化资源,优化空间布局,满足城乡群众的文化需求。高起点建设大剧院等一批公共文化设施。在不改变其公益性质的前提下,创新管理模式,采用委托经营、承包经营等运作方式,提高使用效率和效益。在农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杜鹃花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电影数字化放映“2131”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在城市,完善社区文化设施,整合文化资源,提高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