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等单位第五届“市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决定
(宣〔2008〕47号)
近年来,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实奋进,开拓创新,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各地各部门广泛深入、扎实持久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决定授予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等239个单位第五届“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希望上述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努力创造新的业绩。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行各业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在全省奋力崛起中争先进位为目标,紧紧围绕“决战十一五、建设新宣城”的战略部署,切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建设和谐宣城,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附:宣城市第五届市级文明单位名单。
中共宣城市委
宣城市人民政府
2008年6月2日
附:
第五届“市级文明单位”名单
(239个)
市 直(50个)
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政研室)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安徽省宣城市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宣城市委宣传部
中共宣城市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宣城市委党校
宣城宾馆
宣城市交通局
宣城市教育局
宣城市统计局
宣城市审计局
宣城市邮政局
宣城市体育局
宣城市民政局
宣城市人事局
宣城市档案局
宣城市经济委员会
宣城市建设委员会
宣城市农业委员会
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宣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宣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宣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宣城市广播电视局(广电总台)
宣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宣城市委员会
中央储备粮宣城直属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