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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的通知
(黄政办发〔2008〕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黄冈市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黄冈市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

  为促进住房建设与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着力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加强对2009年度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统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黄冈市住房建设实际,特制定2009年度住房建设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为重点,加强宏观调控,调整住房结构,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建立起由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组成的满足不同层次居民居住需求的稳定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住房建设目标
  根据我市住房抽样调查结果,以及不同收入水平家庭对住房需求总量预测, 2009年度住宅开发建设总投资32 亿元,新建各类结构比例住房354.52万平方米。
  (一)新建普通商品住房239.81万平方米;
  (二)建设经济适用住房35.23万平方米;
  (三)建设廉租住房8.48万平方米;
  (四)建设其他商品住房71.00万平方米。
  三、住房建设结构目标
  (一)计划期内,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总建筑面积必须达到新建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的70%以上,经济适用房户均面积控制在70平方米左右,约占全年住房建设计划的10%,廉租房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二)廉租房保障本市双困家庭住房需求,经济适用房保障本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商品住房满足中等及以上收入家庭住房需求。
  四、住房保障指标
  (一)实施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和租金核减,保障面积逐步扩大到12平方米;
  (二)对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住房特困家庭,实行实物配租;
  (三)通过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改善约4500户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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