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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水务局、发改委、财政局关于芜湖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的通知


  分期分批开展安全鉴定工作,列入2007年除险加固实施计划的芜湖市 10 座水库,安全评估工作已完成;列入 2008 年实施计划的 14 座,安全评估工作在 2007 年 11 月底前完成;列入 2009年实施计划的19座,安全评估工作在2008年6月底前完成。

  2.初步设计

  列入国家水库除险加固规划的 4 座水库,钳口水库已完成批复,广寺冲水库和石垅冲水库,其初步设计在2007年底完成,茅王水库2008年3月份前完成。

  列入省 2007 年水库除险加固计划的 10 座水库,其初步设计在9月中旬完成,9月份完成初步设计批复。

  列入省2008年实施计划的14座水库,其初步设计在2008年4月底前完成,2008年8月底前完成审批工作。

  列入省2009年实施计划的19座水库,2009年4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2009年8月底前完成审批工作。 

  四、资金测算和筹措方案

  (一)测算原则和方法

  根据省水利厅召开的水库除险加固前期工作会议精神,小型水库测算原则:

  1.小(一)型水库

  初步设计已审批,按概算数测算;初步设计未完成的,按库容大小参照同类已批工程的情况估算。总库容大于 300 万方,且坝高大于10米的水库,单库投资控制在840万元;总库容大于300万方,且坝高小于10米的水库,单库投资控制在450万元,其它水库单库投资控制在300万元。

  2.小(二)型水库

  总库容大于 50 万方,且坝高大于 10 米的水库,单库投资控制在110万元;总库容大于50万方,且坝高小于10米的水库,单库投资控制在80万元,其它水库单库投资控制在50万元。

  (二)测算结果

  经初步测算,芜湖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尚需总投资 4225万元,其中小(一)型水库 2165 万元,小(二)型水库 2060 万元。根据国家现行水库除险加固政策和省政府确定的投资政策:列入国家水库加固规划的小型水库,中央补助 30%、省级补助40%、市县承担30%的比例测算,列入省水库加固规划小型水库,省、市县各50%的比例测算。芜湖市小型水库加固工程总投资4225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469.5万元,省级投资1956万元,市县配套投资1799.5万元。

  (三)资金筹措

  根据省政府有关专题会议精神,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主要考虑水库大坝、放水涵、溢洪道等三大部分的除险加固以及部分必需的管理设施等建设。根据国家现行水库除险加固政策和省政府确定的投资政策,经初步测算,芜湖市小型水库加固工程总投资4225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469.5万元,省级投资1956万元,市县配套投资1799.5万元。在市县配套投资1799.5万元中,市财政采取定补方式安排539.5万元(列入国家计划的小型水库暂不补助,列入省级计划小型水库的小(一)型水库每座补助20万元,小(二)型水库:库容大于50万方,每座补助15万元,库容小于50万方、坝高大于10米,每座补助13万元,其余每座补助10万元。市级对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的监督管理和检查等工作经费每年安排 12.5万元,工程审价经费由市财政据实列支。为加快我市水库除险加固进程,县级政府要加大力度,多渠道、多层次筹措建设资金,以保障配套资金足额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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