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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水务局、发改委、财政局关于芜湖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的通知

  Ⅲ类水库(严重安全隐患)有40座,其中:小(一)型水库4座,小(二)型水库36座。

  列入全省水库除险加固我市现有病险水库43座,占我市现有水库的53%(全省共有小型水库4724座,列入除险加固水库1820座,占全省现有小型水库的38.5%),其中:小(一)型水库6座,小(二)型水库37座。在我市43座病险水库中,其中有4座小(一)水库列人国家水库除险加固规划(繁昌县钳口水库、广寺冲水库、石垅冲水库、茅王水库),其余 39 座水库列入省水库除险加固规划。

  二、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07年~2009年,用3 年的时间基本完成我市现有的病险水库加固任务,大幅度降低我市水库病险率。

  (二)任务

  经目前调查统计和水库安全鉴定,我市共有病险水库43座,其中:小(一)型水库6座,小(二)型水库37座。

  三、前期工作按照三年基本完成现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要求,抓紧开展前期工作。

  (一)安全鉴定与评估工作

  列入国家水库除险加固规划的 4 座水库,其安全鉴定工作已报省水利厅转报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复核。其中钳口水库已批复,确定为三类坝。 列入安徽省水库除险加固规划的其余39座水库(小(一)型水库 2 座,小(二)型水库 37 座),按照省水利厅制定的《安徽省小型水库安全评估办法(暂行)》要求开展安全评估工作。安全评估工作由各有关县组织,经市水利(水务)局复核后,报省水利厅核备。

  (二)初步设计编报和审批

  列入国家水库除险加固规划的 4 座水库,其初步设计的编报和审批按国家现行的要求和程序执行,由市初步审查后,报省水利厅批准。目前钳口水库初步设计已批准,投资665万元。 列入安徽省水库除险加固规划的其余39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按照省水利厅制定的《安徽省病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设计指导意见》要求编制。初步设计由具有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小(一)型水库,初步设计由省水利厅或委托市水利(水务)局审批;小(二)型水库初步设计由市水利(水务)局或委托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审批,报省水利厅核备。

  (三)前期工作安排

  1.安全鉴定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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