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形成招商引资企业联系制度。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投入是硬任务、招商是硬本领”的理念,把招商引资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形成一把手主抓、一班人主攻的工作思路。各级领导要具体联系本地区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经常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形成全社会“安商、稳商”的良好氛围。
(二)认真贯彻执行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各县、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新的《青海省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按要求及时兑现奖励,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参与和投身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拓宽招商引资工作领域。具体由州经贸委拿出初步意见,提请联席会议研究审核,并报州委、州政府确定。
(三)完善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办法。从考核的对象、指标、机构、内容、办法、奖罚等方面,健全招商引资目标考核机制,并纳入各县、各部门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具体考核办法由州经贸委牵头,会同州目标办制订。
五、加强服务机制建设,优化投资经营环境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投资环境建设,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服务高效的政务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诚实守信的人文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切实增强环境吸引力和竞争力。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处罚和行政监管行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服务承诺、责任查究、首问负责和限时办结制度,实行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审批、一票式收费,对引资项目实施联合服务和帮办制度,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继续完善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切实贯彻落实我省已经出台的鼓励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和招商引资政策,跟踪研究和及时借鉴省外的招商引资新思路、新举措,适时调整相关政策。
(三)努力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全州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和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步伐,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联合组建担保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性融资担保。
六、落实权益保护和监督机制???
(一)完善来黄南投资企业权益保护制度。加快制定和完善我州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合法权益制度,研究解决来黄南投资企业在权益保护方面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共性问题和突出矛盾,努力营造安全、文明、法治的权益保护环境。
(二)强化外来投资企业投诉受理和评议制度。及时处理投资者的投诉,切实维护外来投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邀请外来投资者积极参与文明行业创建和行风评议活动,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三)实行责任追究和过错赔偿。建立过错追究制度,对无正当理由影响投资环境、影响招商引资、影响项目实施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严格依法依纪处理;凡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因行政机关或公务人员故意或者过失而构成行政失职、行政越权、滥用职权等行政违法和行政不当行为,导致项目不能实施或给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