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查内容:煤炭购进量、销售量、库存量。
2、调查范围:全部煤炭流通企业。
3、调查频率:季报,2008年年报正式实施。
4、调查方式:州统计局组织全面调查。
(二)成品油。成品油流入与流出(主要是流入)情况通过执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成品油批发企业能源商品销售与库存(E321)和成品油零售企业能源商品销售与库存(E322表)”统计制度取得。
1、调查内容:成品油购进量、销售量、库存量。
2、调查范围:经合法从事成品油批发、零售业务的企业(单位)。
3、调查频率:季报,2007年年报正式实施。
4、调查方式:州统计局组织全面调查。
(三)电力。电力的输配数量由青海省电力公司黄化供电局及所属供电部门统一提供。
(四)石油液化气。石油液化气购、销、存情况由州县石油液化气经营企业按照行业规定向地方统计局直接上报,各县统计局汇总后上报州统计局。
1、调查内容:石油液化气购进量、销售量、库存量。
2、调查范围:经省、州、县有关部门批准的石油液化气经营全部企业。
3、调查频率:季报,2007年年报正式实施。
4、调查方式:州统计局组织全面调查。
四、建立健全能源消费统计
切实加强能源消费数据核算基础,建立能源消费核算制度和评估制度。
(一)完善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库存、加工转换统计调查制度,增加可再生能源、低热值燃料、工业废料等调查目录,增加余热余能回收利用统计指标。
(二)建立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个体工业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州统计局新建立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个体工业能源消费全面统计调查制度。对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个体工业企业生产工艺、设备落后、能耗高的要淘汰。
1、调查内容:煤炭、汽油、柴油、燃料油、电力等消费量。
2、调查范围:全部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个体工业。
3、调查频率:季报,2008年年报正式实施。
4、调查方式:州统计局组织全面调查。
(三)州统计局新建能提供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能源消费情况的农林牧渔业综合年报。
1、调查内容:煤炭、汽油、柴油、燃料油、电力等消费量。
2、调查范围:从事农林牧渔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单位和农户。
3、调查频率:年报,2008年年报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