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襄樊市委、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
(襄发〔2008〕4号 2008年4月28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鄂发[2007]25号),全面加强新时期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必须把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摆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位置。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建设目标能否顺利实现的关键因素。当前,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形势总体上是好的,但我市人口发展也面临复杂局面和困难,人口数量持续增长,出生人口性别比面临超出正常范围的风险,人口素质总体水平不高,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流动迁移人口持续增加。因此要充分认识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放在优先发展的重要位置,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经济等手段,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为襄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明确任务,强化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措施
2、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是: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到“十一五”期末,全市人口总量控制在595万人以内,到2020年,人口总量控制在630万人左右;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正常值范围内;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进一步加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3、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的婚育观念。创新宣传教育的内容、形式和方法,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引导群众树立少生优生、生男生女一样好的生育观念。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人口理论学习列入重要内容;市、县党校、行政学院(校)要开设人口理论课或专题讲座;市属和在樊大专院校要加强在校学生的人口理论教育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中小学要开展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教育和青春期健康教育;宣传、文化、广电等有关部门要做好经常性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要设置专题栏目,深入开展国策、国情、人口形势、科学文明的婚育观和政策法规宣传,推广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党员干部、名人富人违法生育以及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以下简称“两非”)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大力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园推进计划”。在县、乡、村广泛开展社会主义生育文明建设活动和以“计划生育好、子女教育好、家庭和睦好、邻里关系好、勤劳致富好”为主要内容的“五星级生育文明示范户”评比表彰活动。到“十一五”末,力争全市20%的县、30%的乡、40%的村达到生育文明先进单位建设目标,60万户计划生育家庭达到生育文明示范户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