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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电子口岸建设领导小组关于辽宁电子口岸建设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电子口岸建设领导小组关于辽宁电子口岸建设方案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8〕31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电子口岸建设领导小组制定的《辽宁电子口岸建设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六月四日

辽宁电子口岸建设方案

  建设辽宁电子口岸是加快推进大通关工程建设,提高口岸工作效率的重要举措,对于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辽宁电子口岸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子口岸建设的通知》(国办发〔2006〕3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为宗旨,以促进为目标,以需求为导向,以合作促发展,坚持统一认证、统一标准、统一品牌,走共建、共管、共享和共同发展的道路。
  二、总体目标
  用5年左右的时间,把辽宁电子口岸建设成为具有一个“门户”入网,一次认证登录和一站式服务等功能、集口岸通关、执法、管理及相关物流商务服务为一体的大通关统一信息平台,口岸执法管理更加严密、高效,企业进出口通关更加有序、便捷,进一步提高辽宁地区对外开放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远期目标:把辽宁电子口岸建设成为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体系中重要的信息化支撑系统,覆盖航运中心物流辐射的所有区域和相关领域。
  三、定位、功能和建设原则
  (一)定位。辽宁电子口岸是集大通关业务操作平台和信息平台为一体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电子口岸建设依托中国电子口岸,在省政府统一主导下,由全省各有关部门联合共建。电子口岸集政务、商务于一体,按商务网运作。平台建设分为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两部分,第一阶段以电子政务建设为主。电子口岸建设初期的用户主要是全省涉及口岸“大通关”相关的执法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二)功能。辽宁电子口岸是在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和省有关单位现有信息系统基础上建设的信息平台,与各单位内部操作系统互不替代。通过平台实现各部门分别管理的进出口业务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的数据共享和交换,向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主要实现中国电子口岸的功能、口岸执法部门专业项目管理功能、辽宁特色项目功能、商务增值服务项目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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