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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地震灾情详查统计工作的紧急通知

陇南市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地震灾情详查统计工作的紧急通知
(陇政办发电〔2008〕76号)


各县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为了准确掌握全市“5.12”地震灾情,为灾后重建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市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决定,对“5.12”地震灾情进行全面细致详查统计。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扎实部署,为灾后重建提供准确依据。“5.12”地震灾害对我市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极为严重的损失。目前,在中央和省上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全市上下正在全力以赴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尽量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全面做好全市地震灾情的核查统计和准确上报工作,对中央省市及时掌握我市受灾情况,正确部署和科学指导全市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区、各部门一定要把灾情核查统计工作作为政治性很强的基础性工作,认真部署,细致核查,为灾后重建提供准确依据。

  二、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做好全市地震灾情核查统计工作。全市地震灾情核查统计工作涉及全市每个县区、每个乡镇、每个村社、每个单位和每个家庭,工作量大面宽;加之道路通讯等设施尚未全面恢复正常,核查工作难度大,任务重。各县区一定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克服困难,全力做好灾情核查工作。各县区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与参与地震灾情核查统计工作,在全市范围内逐乡、逐村、逐社、逐户、逐人、逐建筑物、逐项目开展地毯式调查,县级干部包乡镇,科级干部包村,每个村都要有一个核查统计组。各调查组要明确核查内容,靠实工作责任,限时完成核查统计和上报工作任务。参与调查核实的各级干部职工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到受灾一线,深入受灾农户开展核查工作,做到真实充分,不重不漏,不夸大事实,不隐瞒真相。对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弄虚作假,工作漂浮,贻误工作的,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三、严格程序,层层把关,及时做好核查统计数据的上报工作。为了切实做好灾情核查统计上报工作,市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已设计了核查统计报表(详见附表)。各县区、各部门要逐级核查汇总,层层把关,确保核查数据准确可靠。核查统计表要送市抗震救灾工作组组织审定后,由政府县区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5月21日下午6:00前上报市5.12地震抗震救灾总指挥部。附表一上报联系人:张玉梅,联系人电话:13139398995,传真:6919012;附表二、三、四上报联系人:张文军,联系人电话:13909392251,传真:821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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