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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5·12”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地震灾区过渡安置点卫生防疫工作实行社区化管理的紧急通知

阿坝州“5·12”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地震灾区过渡安置点卫生防疫工作实行社区化管理的紧急通知
(阿州指〔2008〕6号)


各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州直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5·12”地震救灾过渡安置规划导则的紧急通知》(川府办发电〔2008〕67号)和《四川省“5·12”地震救灾关于印发〈震灾地区临时安置点卫生防疫技术方案〉的紧急通知》(川指〔2008〕49号)要求,现就地震灾区过渡安置点卫生防疫工作实行社区化管理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卫生防疫工作社区化管理的目标和主要方法

  过渡安置点卫生防疫工作实行社区化管理的目标是,充分发挥过渡安置点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不断提高群众健康意识,努力做好安置点卫生防疫工作,避免发生疫情,提高群众健康水平。

  过渡安置点卫生防疫工作实行社区化管理的主要方法是,参照城市社区模式,坚持政府指导与群众参与相结合,过渡安置点卫生防疫工作要做到“四有’’(有管理组织、卫生防疫人员、垃圾收集点、公共厕所),把各项工作落实到日常生活和管理中。

  二、加强组织管理,充实医疗防疫力量

  各级卫生部门要加强过渡安置点医疗、防疫工作的组织管理,统筹各方面力量,在过渡安置点设立卫生所。根据过渡安置点居住人数,配备相应的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承担起灾民的医疗救治任务。派驻疾病控制机构和卫生执法监督人员蹲点负责过渡安置点人群的卫生防疫工作,并落实责任人,迅速组织落实药品物资和仪器设备,保证过渡安置点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传染病预防和疫情监测

  过渡安置点从事医疗、防疫工作的人员要密切关注和排查发烧、咳嗽、腹泻、皮疹等症状的疑似病例,加强疫情报告、预测、预警,坚持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疫情。在过渡安置点紧急启动甲肝、乙脑和口服霍乱疫苗预防接种。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和人、畜粪便的卫生管理,定期进行集中消毒处理。传染病人粪便必须用专用容器收集,并消毒处理;传染性垃圾必须消毒处理,有条件的要采用焚烧法处理。要指导和协助安置点定期开展环境整治和消杀灭工作,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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