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在电视、广播等媒体的一些群众参与性比较强的节目版块上定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有奖竞猜活动。在2010年元旦前夕,随机向部分交通参与者寄送交通安全贺年卡和挂历。
(三)总结验收阶段(每年12月)。
在各地自行总结验收的基础上,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检查验收,经综合评定,对认真组织开展和积极参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三、工作职责和要求
(一)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
1.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组织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县(区)、乡镇(街道)要确定分管领导,负责落实社区(村、居)等基层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网络。
2.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各级政府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及《关于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当地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认真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明确并督促相关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职责,同时解决必要的宣传教育经费。各县(区)每年要推出一至二个大型宣传活动载体,并组织大中专学生、义工开展二至三次下乡宣传活动。
3.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与管理工作责任制,乡镇(街道)要配合职能部门针对不同对象组织开展专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平安中队”和交通管理工作站等基层宣传教育力量的建设,搭建交通安全宣传员社会网络,在村居、社区建立交通安全宣传员,在学校建立交通安全校外辅导员,在大中型企业建立交通安全员,在机关建立交通安全联络员,进一步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五进”活动。要明确若干名交通安全专兼职协管员,协助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在建制村、社区、学校、重点单位和公众宣传园地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设立率达90%以上;在50人以上单位普遍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专(兼)职人员,设立率达90%以上。
(二)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职责。
1.宣传部门要指导、协调新闻单位重视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及乡镇有线广播等多种媒体上开设固定专栏专版或专题节目,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常识,开展交通事故警示教育,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将交通安全宣传内容制成公益广告、宣传片播(刊)发,营造全社会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