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竞赛职业中设立职工组、教师组和学生组三个组别。其中,学生组分设高等职业院校(含高职、高专)、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校、职高)和高级技校三个小组。
凡从事相关专业或职业的从业人员;职业院校教师;在校的(含应届毕业生)高职、高专、高级技校学生以及中专、技校和职高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组别和职业的大赛。
四、竞赛标准
本次竞赛职工组和教师组以国家职业标准《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和《加工中心操作工》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要求为基础;学生组以国家职业标准《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和《加工中心操作工》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要求为基础。同时,各组别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等相关内容,以笔试和实际操作的形式分别进行。竞赛试题由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制。(技术纲要见附件2)。
五、竞赛实施
本次大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一)预赛由各区、县、局(集团总公司)、各类院校及有关单位自行组织,要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层层选拔,确保质量,在组织本系统初赛的基础上,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全市决赛。
(二)决赛由市组委会统一组织,分理论知识竞赛、软件应用竞赛、实际操作技能竞赛三部分进行,并实行逐级淘汰制。
1.各职业(工种)、组别的参赛选手,经理论知识竞赛,成绩优胜者,参加软件应用竞赛;
2.各职业(工种)、组别的参赛选手,经软件应用竞赛,成绩优胜者,参加实际操作技能竞赛;
3.各职业(工种)、组别的参赛选手按决赛总成绩(理论占20%,软件占10%,技能占70%)排名;
4.全市决赛时间安排:拟于7月下旬进行全市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全市决赛优胜者将作为候选选手,通过集中系统训练后,组成我市代表队参加10月份在大连举行的第三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决赛;
6.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竞赛奖励
(一)职工组和教师组
1.取得各职业前三名的选手由市总工会授予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年龄在35岁以下的选手,由团市委授予“新长征突击手”称号;女选手由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称号;取得第一名的选手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授予“天津市技术能手”称号,取得第二、三名的选手作为参评天津市技术能手候选人。
2.取得各职业前三名的选手晋升两级职业资格;其他优胜选手视参赛人数晋升一级职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