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技工业:危险作业场所“压点减员”、强制加装视频监控系统,开展危险品销毁、处理专项整治,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军工危险品单位外部安全距离问题的整治等情况。
三、督查重点
㈠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㈡道路交通、水运、铁路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
㈢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国防科技工业、电力等工业及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㈣渔业、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㈤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四、督查方式方法
㈠督查方式
综合督查由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由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分工分别组织开展,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工作。综合督查要覆盖三县两区,专项督查要对所管行业进行全面督查,县区督查要覆盖全部乡镇、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
㈡督查方法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督查组要认真听取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的工作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及资料。
2、选取重点,实地抽查。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大隐患,特别要对隐患未予整改的单位进行抽查。
3、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要及时向被督查的县区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反馈督查意见,要求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4、总结情况、提出建议。督查结束后,要及时对发现的问题,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进行总结,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五、工作要求
㈠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把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工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共同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㈡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立即制定具体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和责任、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提出防范措施;不能现场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各有关部门要将督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有关县区政府,并跟踪督导整改。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