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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作的意见


  三、整合资源,形成推动贫困村发展的合力

  各类扶贫资金由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集中用于整村推进的资金必须用于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有直接关联的基础设施和产业开发项目,切实改善贫困村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经济发展条件和生态环境,使新村建设上一个新台阶。要进一步加强资金整合力度,共同支持贫困村发展。首先要捆绑省、州下达的扶贫开发资金、两项资金、扶贫贴息贷款和州县地方财政统筹扶贫资金,将各类农口部门资金和社会帮扶项目资金等统筹安排,形成合力,加大扶贫新村建设的投入力度。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统筹规划,统一安排,要以扶贫新村建设为载体,以“八大扶贫工程”为平台,整合扶贫资金,鼓励群众自主增加投入,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互相配合、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加大对11个重点县贫困村和非重点县市的重点贫困村的扶持力度。各县市当年安排的扶贫项目中“三房”改造、沼气建设、产业化、四小项目等都要重点安排到规划实施的贫困村贫困户,以加快贫困村的整体发展,最终达到实施一个,注销一个。

  四、创新机制,强化监督,发挥资金效益

  (一)各县市在实施整村推进中要切实抓好以下工作。一要选定最贫困的村。坚持“先难后易”的原则,在最贫困的村开展新村扶贫。二要注重实效。要从贫困村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缺啥补啥的原则,从群众要求最迫切的问题入手,全面制订和完善村级扶贫规划建设内容。要广泛动员群众酝酿讨论,最大限度地发挥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实施规划。三要加大投入。确保每个村财政性扶贫资金投入达到50万元以上。四要推行“竞争入围”制。通过“村上申报、乡镇推荐、演讲答辩、评审确定”的竞选程序,将那些贫困人口集中、村领导班子强、群众参与积极性高、项目规划科学合理的村优先确定为实施村。五要推行贫困户“首扶制”,首先确保绝对贫困人口的扶持,原则上每户安排项目资金2000元,切实解决其最迫切、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问题。在政策上要有所区别,在工作上要做细致,真正体现对贫困户的支持。六要注重保护生态。要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组织实施扶贫项目的重要标准。

  (二)加强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用出效益。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四川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帐制实施办法》、《四川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和实施行为。要坚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各县市必须在当地主要媒体对当年实施的扶贫资金项目在县、乡、村进行公告,不断加大社会和贫困群众监督力度,增强扶贫资金项目透明度,确保资金使用、项目安排的公正、公平、公开。要加大对项目资金计划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力度。重点检查资金使用的范围、质量、补助的标准、到位的情况、管理的程序,以及是否按规定组织实施、实行公示公告制、县级财政报帐制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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