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职责,分步实施,切实抓好沿江载人土索道隐患治理工作
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保障安全为基本出发点,分批、分步地对沿江沿河载人载货土索道进行整治,确保沿江群众过江安全。
(一)全面排查隐患。
从即日起,各县市人民政府和交通管理部门立即停止一切新建载人土索道的审批和建设,对本辖区内沿江沿河的载人载货土索道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要将责任落实到相关乡镇和营运业主,建立严格的安全责任制。对非法建造土索道的人和事要依法严厉查处。
(二)突出重点,强化整治。
整治土索道要突出两个重点,既载人土索道和人货混装的土索道。一是对客运相对集中并有一定安全保障的载人土索道进行整治,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监护运行。各县市要尽快组织召开载人土索道运营业主座谈会,讲明政策,加强宣传,提高业主安全意识;各级安监部门在国家未出台《简易载人客运索道标准》前和沿江土索道尚未改建规范前,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和相关乡镇对沿江沿河土索道实施监管,落实各项监管措施,签定安全责任书;各级交通部门要对过江土索道设备和营运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严禁人货混装,严禁超载营运;各级质监部门要加大对业主和操作人员的培训,严格规范操作;各级建设部门要对沿江土索道两岸的土建工程进行监督管理,检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各级公安部门要对日常综合监管进行保驾护航,杜绝在依法监管中受到围攻、阻挠的现象发生;二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通过改造也无法保障安全的载人土索道,当地政府要采取强制措施,坚决予以拆除。
(三)强化监管,严格执法。
各级安监、交通、质监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协调下,认真搞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抓住重要时段,针对突出问题,对土索道隐患治理工作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建立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同时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强化监管,联合执法,排除隐患,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三、加快沿江规范性索道建设步伐,切实解决群众过江难的问题
一要抓好索道援建工作。国家质检总局与中国索道协会组织全国索道运营单位计划在金阳县援建安全规范的过江索道,该项目工作已经启动,金阳县人民政府要主动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督促有条件的业主参照安全规范索道标准,改造现有土索道并抓好援建索道的建设;质监部门要抓好组织协调,加快援建索道建设步伐;国土部门要对建设安全规范的过江索道用地给予优先安排,确保援建索道早竣工、早运行、早受益。二是抓好索道建设工作。相关县政府要将沿江载人索道建设列入民生工程;交通部门要尽快制定载人索道建设规划,发改委要加快索道建设的立项工作;财政、扶贫、民政等部门要积极筹集资金,加快建设安全规范的过江索道。三是尽快建立省质监局、中国索道协会、凉山州政府及相关县政府的沟通合作机制,联合向上级有关部门积极反映,争取上级支持立项,彻底解决沿江群众过江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