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整治金沙江沿岸载人土索道的通知
(凉府办发〔2008〕4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精神,按照“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继续深化专项整治、落实安全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要求,针对我州金沙江沿岸载人土索道建设、运行均不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实际,州政府决定,对我州金沙江沿岸载人土索道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切实增强整治沿江载人土索道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由于历史原因和地理环境的限制,我州金沙江沿岸的金阳县、布拖县、宁南县目前共有载人土索道23条,占全国载人土索道的27.4%左右,总量居全国之最,其中,金阳县境内18条,布拖县境内4条,宁南县境内1条。索道跨度最长达516.3米,离江面最高垂直高度200多米。大部分载人土索道是在《国务院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实施前规划设计和建造的,也有部分是之后非法建造的。其它各县市也不同程度的存在人货混装的土索道,这些载人土索道设备简陋,安全装置不齐,未经国家指定的部门许可和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不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的要求,在运营过程中无专业人员维修、保养,操作人员素质低,管理混乱,经常出现人货混装、超载营运,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相关部门要站在关注民生的高度,本着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整治沿江沿河载人载货土索道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2008全国“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打一场沿江沿河载人载货土索道专项整治攻坚战。为此,州政府决定成立以许正模副州长为组长的整治沿江载人土索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质监局,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市政府也要尽快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县市政府和相关乡镇对索道安全的总体责任,各级安监、交通、质监部门的监管责任和营运业主的主体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按时完成整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