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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全省政府系统公文无纸化传输凉山州二级交换中心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全省政府系统公文无纸化传输凉山州二级交换中心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
(凉府办函〔2008〕13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公文传输效率和处理时效,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按照省政府《关于建立全省政府系统公文无纸化传输平台的通知》(川办函〔2007〕58号)、《关于下达2008年全省政务信息化工作目标任务》(川办发〔2008〕8号)部署和要求,经州政府研究,决定建设全省政府系统公文无纸化传输凉山州二级交换中心系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任务

  依托州电子政务统一网络平台外网建设全省政府系统公文无纸化传输凉山州二级交换中心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完成州、县市人民政府和州政府各部门之间纵横向不涉密公文的传输工作,取代现行纸质公文收发。

  二、建设原则

  系统按照“统一规划、共同建设、分头实施、经费分摊”原则建设。系统交换中心平台由州政府统一建设,系统各节点由各县市政府、州级各部门负责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在州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按标准、按时限、高质量地完成建设任务。

  三、建设安排

  7月20日前,州信息中心完成系统交换中心平台建设,各县市、州级各部门完成本地、本部门系统节点建设。

  7月31日前,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完成对各县市、州级各部门系统节点使用、管理培训;

  8月1日到8月31日系统进行联网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全州政府系统文件收发实行双轨制,同时发出和接收纸质和电子文件。

  9月1日起,取消全州政府系统无密级纸质文件的收发,实行电子文件传输。

  四、系统建设内容

  (一)系统交换中心平台到各节点的网络通信线路由州政府统一提供,其中:

  1.州本级各单位统一使用州级单位电子政务专用光纤网络的外网传输线路,尚未按照《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认州级电子政务专用光纤网络连接状况的通知》(凉府办函〔2007〕239号)要求确认外网接入的单位,请尽快联系州信息中心网络科,完成接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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