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的通知
(阿府办发电〔2008〕6号 2008年5月6日)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2008年4月28日,在胶济铁路发生旅客列车脱轨倾覆相撞特别重大事故。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3号,以下简称“通知”),州委、州政府对贯彻落实好国办《通知》精神高度重视,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全州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仍很突出,安全隐患依然存在,道路交通、消防、生产经营单位等行业领域安全事故时有发生。2008年3月27日汶川四A公司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窒息死亡;4月24日,理县仔达电站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5月3日,黑水S302线864KM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2人当场死亡,重伤4人,留院观察9人。各县、各部门要深刻吸取安全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更加坚决有力的措施,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经州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各县、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组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8〕43号)要求,把安全生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认真研究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制订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严格安全生产情况的考核,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对各县、各部门、各单位及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严肃责任追究,对于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二、深入排查治理隐患,确保防患于未然
要按照《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阿府办函〔2008〕40号)已经作出的部署,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要健全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采取巡检、抽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