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有关部门职责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08〕9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08年高考在即,适遇“5.12”汶川大地震及随后的大量余震,大地震及余震波及泸州,在特殊情况下,为确保我市今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实现平安高考的目标,现将市级有关部门、各单位在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中的职责印发你们,希望有关部门和单位更加认真地履行职责,更加努力地做好高考的各项准备工作、服务工作和具体考务工作。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职责如下:
市教育局:督促做好试卷安全保密、考生资格审查、市属学校考点设置、巡视人员选派等工作;督促区县教育局落实完成上述各项考点设置工作;督促区县教育局做好考务工作人员选派工作。
市招办:全面组织实施考试各项工作;全面落实考风考纪措施;与公安保密部门共同负责试卷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查处违纪舞弊事件;负责处理突发事件。
市卫生局:负责考点和考生集中食宿地饮食卫生安全的全程监督检查工作和疾病防控救治工作。
市保密局:负责督促、监督检查试卷保密安全措施的落实;协助调查处理泄密事件。
市委宣传部:负责统一新闻媒体对考试的宣传报道口径,规范宣传。
市公安局:负责试卷运送、守护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考点及考生集中食宿点周边治安秩序;负责在考试期间考点周边特别是紧邻考点的特殊路段的交通禁噪及交通管制工作;负责考试期间交通畅通和重点路段的交通疏导工作;负责互联网的监控工作;配合处理突发事件。
市交通局: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对考生运送车辆的安全性能检查和驾乘人员的审核;负责考试期间爱心应急车辆(出租车)的组织落实并做好标识。
市环保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考试前半个月和考试期间考点及考生集中食宿地周边禁噪工作,发布禁噪通告。
通讯部门(移动、联通、电信):负责考点和市县招办通讯和网络畅通;协助互联网的监控和不良信息的阻击并及时报告。
泸州电业局:负责考试期间考点、考生集中食宿地和市县招办供电保障,加强对考点、考生集中食宿地和市县招办用电线路的安全检查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特别提供考前两天到考试结束全市气象预报资料。
市无委办:负责考试期间考点周边异常无线电信号的监控和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