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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部分指标评估方法(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部分指标评估方法(试行)》的通知
(沪国税进[2008]22号)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为了帮助各税务分局更好地开展退(免)税评估工作,市局在2007年8月制发了《出口货物退(免)税评估业务操作提示(试行)》,供各分局参照运用。经过各分局近一年的实际操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在此基础上,经过修订完善,市局制定了《出口货物退(免)税部分指标评估方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从2008年下半年起在退(免)税评估工作中正式试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出口货物退(免)税部分指标评估方法(试行)》;
  2.各类分析表(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八年六月二日

  附件1
出口货物退(免)税部分指标评估方法(试行)

  一、评估流程控制
  退税评估是纳税评估整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整个退税评估工作应注重各环节的控制点以及全过程的链条管理,特别强调执行环节的涉税调整。退税评估应建立评估综合档案,退税评估综合档案是税收征管系统一户式管理档案信息的有效补充。目前退税评估综合档案的来源除企业征退税基本信息外还包括预警企业的档案信息、评估档案信息和涉税调整档案信息等。退税评估应有完整的工作底稿,主要有企业基本情况表、评估指标分析表、明细分析表、评估报告等。
  (一) 退税评估流程
  整个退税评估流程共分预警分析、评估选户、评估实施、评估执
  行、评估总结五个环节。
  1、预警分析环节
  分局税政部门根据市局定期发布的预警信息(名单)进行预警分析,并建立分局预警企业的档案信息,纳入退税评估综合档案。
  2、评估选户环节
  分局根据预警分析结果,结合日常征退税部门提供的管理信息以及各评估指标异常情况确定评估企业名单。
  3、评估实施环节
  (1)评估人员对被评估企业的相关资料进行案头分析复核,对排除疑点的企业,完成各评估指标的工作底稿,并形成退税评估报告(见图实施一)。
  (2)通过案头分析复核,发现有明显偷、骗税嫌疑的,评估人员将相关资料移送检查部门启动税务稽查程序,待税务稽查结果反馈后,完成各评估指标的工作底稿,并对被评估企业形成退税评估报告(见图实施二)。
  (3)评估人员对评估企业的相关资料进行案头分析复核,必要时可通过税务约谈程序进行排疑。对税务约谈后排除疑点的企业,评估人员完成各评估指标的工作底稿,并形成退税评估报告(见图实施三3-1);税务约谈后仍存在疑点的,评估人员可通过实地查验进一步排疑。对实地查验排除疑点的,评估人员完成各评估指标的工作底稿,并形成退税评估报告(见图实施三3-2);对实地查验后仍存在疑点的,评估人员将相关资料移送检查部门启动税务稽查程序,最终对被评估企业完成各评估指标的工作底稿,并形成退税评估报告(见图实施三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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