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与各县区、管委会外经贸局配合,开辟专栏和专版,全方位、多角度地深入宣传“9.8”投洽会,跟踪报道第十一届投洽会我市签约项目履约情况,对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区、管委会筹备情况和重点客户进行访谈等,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4、市台办:负责邀请有投资意向的台商团组3个,每个团组不少于5人。
5、市外侨办:负责邀请有投资意向的外商团组3个,每个团组不少于5人。
6、市工商联:负责邀请有投资意向的民营企业家团组2个,每个团组不少于5人。
7、市经贸委:负责推介对接项目不少于10个,组织行业企业参加“投资海峡西岸经济区”制造业招商项目对口洽谈活动。
8、市农业局:负责推介对接项目不少于10个,负责组织行业企业参加“投资海峡西岸经济区”农业招商项目对口洽谈活动。
9、市林业局:负责推介对接项目不少于10个,负责组织行业企业参加“投资海峡西岸经济区”林业招商项目对口洽谈活动。
10、市建设局:负责推介对接项目不少于10个,负责组织企业参加“投资海峡西岸经济区”基础设施和市政建设招商项目对口洽谈活动。
11、市科技局:负责推介对接项目不少于10个,负责组织企业参加“投资海峡西岸经济区”高新技术招商项目和信息产业招商项目对口洽谈活动。
12、市环保局:负责推介对接项目不少于10个,负责组织企业参加“投资海峡西岸经济区”环保招商项目对口洽谈活动。
13、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投洽会工作经费。
八、筹备会议时间初步安排
(一)五月底或六月初召开第一次筹备工作会议,传达省团筹备会议精神,布置今年投洽会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六月底召开第二次筹备工作汇报会,检查各项工作的组织和进展情况,招商项目和签约项目以及邀请客户的落实情况。
(三)七月中旬召开第三次筹备工作汇报会,汇总签约项目及邀请客户,落实参加省团重大项目签约仪式和市分团项目签约仪式的准备工作。
(四)八月份,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各成员单位筹备落实情况。
(五)9月2日左右召开第四次筹备工作汇报会,落实各小组筹备工作情况,布置参加投资会的具体事项。
(六)9月6日-11日赴厦参加投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