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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十二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莆田市分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3、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与各县区、管委会外经贸局配合,开辟专栏和专版,全方位、多角度地深入宣传“9.8”投洽会,跟踪报道第十一届投洽会我市签约项目履约情况,对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区、管委会筹备情况和重点客户进行访谈等,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4、市台办:负责邀请有投资意向的台商团组3个,每个团组不少于5人。

  5、市外侨办:负责邀请有投资意向的外商团组3个,每个团组不少于5人。

  6、市工商联:负责邀请有投资意向的民营企业家团组2个,每个团组不少于5人。

  7、市经贸委:负责推介对接项目不少于10个,组织行业企业参加“投资海峡西岸经济区”制造业招商项目对口洽谈活动。

  8、市农业局:负责推介对接项目不少于10个,负责组织行业企业参加“投资海峡西岸经济区”农业招商项目对口洽谈活动。

  9、市林业局:负责推介对接项目不少于10个,负责组织行业企业参加“投资海峡西岸经济区”林业招商项目对口洽谈活动。

  10、市建设局:负责推介对接项目不少于10个,负责组织企业参加“投资海峡西岸经济区”基础设施和市政建设招商项目对口洽谈活动。

  11、市科技局:负责推介对接项目不少于10个,负责组织企业参加“投资海峡西岸经济区”高新技术招商项目和信息产业招商项目对口洽谈活动。

  12、市环保局:负责推介对接项目不少于10个,负责组织企业参加“投资海峡西岸经济区”环保招商项目对口洽谈活动。

  13、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投洽会工作经费。

  八、筹备会议时间初步安排

  (一)五月底或六月初召开第一次筹备工作会议,传达省团筹备会议精神,布置今年投洽会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六月底召开第二次筹备工作汇报会,检查各项工作的组织和进展情况,招商项目和签约项目以及邀请客户的落实情况。

  (三)七月中旬召开第三次筹备工作汇报会,汇总签约项目及邀请客户,落实参加省团重大项目签约仪式和市分团项目签约仪式的准备工作。

  (四)八月份,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各成员单位筹备落实情况。

  (五)9月2日左右召开第四次筹备工作汇报会,落实各小组筹备工作情况,布置参加投资会的具体事项。

  (六)9月6日-11日赴厦参加投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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