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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桐乡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批复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桐乡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批复
(嘉政发〔2008〕38号)
桐乡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批准桐乡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请示》(桐政〔2008〕18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实施该规划。请你市按照规划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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