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高速公路及重点河流沿线重污染企业实施分类处置的通知
(吕政办发〔2008〕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吕梁市环境保护攻坚第四战役实施方案》要求,市政府决定对我市辖区内高速公路沿线视线范围内重污染企业及文峪河、三川河沿线排放工业废水的重点企业实施分类处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速沿线及重点河流沿线重污染企业的整治是建设绿色环保走廊,推进蓝天碧水工程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市环保攻坚的重点和难点,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吕梁市环境保护攻坚第四战役实施方案》要求,对列入整治范围的企业提出相应的取缔、停产、限产、治理的分类处置意见,做到措施到位、查处到位、落实到位。
二、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制定详细的整治方案与监管方案,对每户企业要明确任务、明确时限、明确责任,确定监管人员,落实驻厂蹲点监管任务,实施重点监管,严格实行分类整治。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要采取严厉措施,该关的关,该停的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整治工作方案在5月底前上报市环保攻坚领导组办公室,同时要将整治落实情况定期上报,市环保攻坚领导组将对工作进展情况随时督查,随时通报。
附件1:大运、夏汾、汾军高速沿线重点污染企业名单
附件2、文峪河沿线重点污染企业名单
附件3、三川河沿线重点污染企业名单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1:
大运、夏汾、汾军高速沿线重点污染企业名单
交城县
1、山西亚太焦化冶镁有限公司
2、山西利虎玻璃(集团)有限公司
3、交城县新远大铸造有限公司
4、山西中齐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5、山西国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6、山西众昌锐能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7、山西中天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8、山西省交城县兴龙铸造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