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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2008年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2008年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
(洛政〔2008〕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洛阳市2008年防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洛阳市2008年防汛工作方案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从全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狠抓各项准备工作的落实,确保安全度汛。
  一、今年防汛工作总的要求
  目标:把保证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在规定的防洪标准内,大中小型水库不垮坝,主要防洪河道堤防不决口,平川地区排水畅通,城市(城镇)安全度汛,铁路、交通干线正常运行;遇超标准洪水有对策,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一)水库防汛
  故县水库、陆浑水库要严格按照黄委会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制订的汛期调度计划执行。在现有防洪标准内,确保安全运行;遇到超标准洪水,要全力抢护,保证主坝安全。当水库下泄流量超过300立方米/秒时,应及时通报洛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中型水库要严格执行洛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制订的《洛阳市中型水库2008年汛期调度运用计划》,进一步落实各县(市、区)副县级以上行政首长负责的防汛责任制。
  小型水库由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制订调度运行方案,并认真执行。涉及铁路、公路交通干线和城镇乡村安全的小型水库,汛期必须有专人看管,并制定发生险情时及时抢护和群众安全转移预案,随时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其它小型水库度汛由副乡级以上行政首长负责。
  根据我市十年九旱的特点,所有的水库都要在确保度汛安全的前提下,科学调度,蓄泄兼顾,充分发挥水库工程的综合效益。
  (二)河道防汛
  黄河的防洪标准是:确保小浪底站17000立方米/秒洪水时铁谢黄河大堤不决口,险工、控导工程正常洪水不垮坝;遇超标准洪水采取一切措施减少灾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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