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的对象是: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象山港区域保护和利用规划纲要、统筹余慈地区发展规划纲要;综合交通、环境保护、海洋经济、城市电网、水资源利用、服务业发展、教育事业、卫生事业、科技发展、安全生产、农业产业布局、社会事业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专项规划。
规划评估的程序是:市人大提出关于开展我市“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的决定,市政府据此开展宁波“十一五”规划评估工作;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象山港区域保护和利用规划纲要、统筹余慈地区发展规划纲要评估成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报市人大审议通过后由市政府发文实施。重大专项规划的评估成果由市政府审议并发布实施。
三、评估时点和主要内容
“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的时点,为2006年至2008年6月的完成实绩,预测到2008年底的完成情况,以及到2010年的预计完成情况。评估的内容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不求面面俱到,重点围绕发展目标、重点任务、空间布局、政策实施、规划调整建议等五个方面开展评估:
(一)发展目标实现程度评估。对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的完成进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包括指标完成的进度、能否完成五年目标的判断等。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要对单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等约束性指标进行重点分析;象山港、余慈两个区域规划要对区域统筹、环境保护等指标进行重点分析;重大专项规划要结合行业实际,对核心指标的实现程度等进行重点评估。
(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评估。主要是对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包括为完成任务采取的措施,实施的重大项目,重点任务进展情况预测等。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要对产业结构调整、和谐社会建设、城乡区域统筹等进行重点评估;象山港、余慈两个区域规划要对区域统筹发展、重点功能区块和重大项目建设等进行重点评估;重点专项规划要对各领域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项目进行评估。
(三)空间布局结构调整评估。主要是对规划提出的空间布局结构和开发格局调整的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要结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重点评估十大功能区块、产业空间布局等落实情况,研究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意见;象山港、余慈两个区域规划重点对产业空间调整、城镇布局结构、功能区培育等进行评估;重大专项规划要结合行业实际,对项目落地及其空间效应进行重点评估。
(四)政策实施效应情况评估。对规划提出的相关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包括政策是否已出台、效果如何、存在问题等。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要对公共政策、要素配置、体制改革等方面进行重点分析评估;象山港、余慈两个区域规划要对组织保障、规划配套、资金落实、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估;重点专项规划要对行业领域的政策出台情况、重大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分析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