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援建四川广元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援建四川广元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8〕1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宁波市援建四川广元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援助四川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扩大)会议讨论通过,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宁波市援建四川广元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协调落实四川省广元市地震灾区的灾后援建工作,解决广元地震灾区灾民的临时居住问题,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分配的过渡安置房援建任务和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提出的做好对口援建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我市支援四川广元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央抗震救灾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我市文明城市、爱心城市的优势,调动全市各级组织、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统一、有序地做好支援四川广元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中央下达的建设任务。
  二、任务与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通知精神,我市需要援建四川省广元市过渡安置房2万套,前三个月内要求完成援建1.5万套的任务,其中第一批4000套在6月25日前完成,第二批5000套在7月20日前完成,第三批6000套在8月10日前完成,第四批5000套的完成时间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视第一批完成情况另行确定。
  2万套过渡安置房任务中,市本级承担8000套,各县(市)、区(包括重点开发区)承担12000套;各县(市)、区(包括重点开发区)的援建任务数量分配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可用财力而定,余姚市、慈溪市、鄞州区适当增加援建任务,奉化市、宁海县、象山县适当减轻援建任务,具体分配方案见附件。
  过渡安置房的房屋类型为夹心彩钢板装配房和轻钢龙骨房,套型面积为每套20平方米左右,同时还要建设相应的配套设施,每50套设一个卫生间、垃圾集中收集房和集中供水房,每1000套设一个约300平方米的小学和约50平方米的食品店,每2000套设一个1000-1200平方米的中学。建设标准必须按照建设部《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技术导则(试行)》的要求。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