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依靠政策手段、市场机制和科技支撑,引导清洁生产和绿色消费,推广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发展多元化循环农业模式。要紧密结合农业产业基地和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推广清洁生产,加大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促进有机绿色农业发展。
三、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一)加大农业地方标准和模式图研制推广力度。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研究制定农业地方标准,重点制定地方名特优农产品标准和具体产品的生产技术规程类标准。要更加注重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模式图的制定推广,各级农业、林业和海洋渔业部门要组织专家编制主导农产品生产标准化技术模式图并大力推广,以模式图为主要载体来推广农业标准化,提高农业标准化的应用率和覆盖率。
(二)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坚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和农业科技示范区、农业产业基地、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建设有机结合,建设一批国家、省和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产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在推行农业标准化中的主力军作用,建立完善“政府推动、市场引导、农技部门指导、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农户积极参与”的农业标准化推广工作机制和“公司(合作组织)+基地+标准”的农业标准化推广体系,推行“确定一个主体、执行一套标准、培育一个品牌、制作一张生产模式图、建立一份生产档案”的农业标准化实施模式。
(三)推广无公害生产技术和实行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生产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力度,在农产品生产环节大力推广应用非化学防治技术和精准施药技术,建设精准施药示范基地,推广精准施药先进设备,指导农民科学施肥、合理用药。继续做好无公害农产品产地与产品认定认证工作。依法要求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三品”基地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做到应建全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追溯管理。
四、强化执法监管,注重解决突出问题
(一)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水平。各级农业部门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作为农业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加强执法力量,完善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执法权限。在继续做好农业投入品执法监管的基础上,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产品包装与标识、农产品产地安全和农产品生产记录等执法监管工作,要根据需要及时开展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继续高度重视和解决畜禽产品使用违禁药物、水产品药物残留和蔬菜农药残留等问题,从严打击违法生产和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