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加快推进政事分开。认真贯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优化行业协会发展环境。加快行业协会立法,引导行业协会发展、改革和规范行业协会管理。(省经贸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五)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政府、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信用体系建设,推动行业建立诚信自律机制。依法推进行政监管部门信用监管体系建设,整合企业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价格等方面信用信息数据,实现资源共享、联合监管。推进信用法规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大力培育信用市场需求,推动和规范信用服务行业的发展。(省经贸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六)加强中介机构的规范管理。加快推进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行政机关要与中介机构彻底脱钩。要切实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引导中介机构加强自律,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方面发挥作用。加强监管,解决中介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省工商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七)继续深化机构改革。根据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精神,按照职能有机统一要求,做好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升厦门港一体化管理水平,推进湄洲湾港口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港口资源配置。推进公路管理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公路养护市场化运作机制。(省编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八)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继续下放行政审批权,编制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加快推进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基本建设完成省级统一的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初步实现省级相关部门的网上并联审批。各设区市基本实现网上审批,推进县级政府部门网上审批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在总结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以推广。(省政府法制办牵头,省工商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九)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认真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省政府办公厅牵头,有关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