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08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闽政办〔2008〕9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2008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2008年5月19日第6次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实施。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径向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反映。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福建省2008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08年我省推进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2008年工作的总体部署,围绕“四谋发展”实践主题,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朝着“四求先行”实践方向,落实“四个关键”实践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成为科学发展先行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区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一)认真回顾检查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05〕8号)实施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意见。(省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继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政企分开。适时修订我省企业投资核准目录,全面推进企业投资网上备案。加快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公示试点,探索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社会投资的引导和服务,通过规划和政策指导、信息发布以及规范市场准入,引导社会资本更多地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业,优化投资的产业结构和地区布局。(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三)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快推进政资分开。落实好国有资产出资人和国有产权代表制度,规范国有控股公司投资行为,切实维护出资人的权益。抓好企业发展战略、财务监管、外派监事会、业绩考核、薪酬分配和经营预算等相关制度体系的建设,健全投资决策、风险控制和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省国资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