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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鞍山市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失效]


  (三)地面塌陷

  引起地面塌陷的动力因素主要有地震、降雨以及地下开挖采空、大量抽水等。我市地面塌陷分为岩溶塌陷和采空塌陷。岩溶塌陷主要分布在城区的铁西区(含高新技术开发区西区)和千山区西部平原区。重点地段是四方台-化纺厂-双台子啤酒厂,第一粮库-铁路器材厂,新华站-铁西广场-四十四中学等3条岩溶发育带。采空区塌陷主要分布在城区铁东区长青街道、大石头一带及海城市、岫岩县、千山区地下采矿分布区及老窿分布区。由于过量开采地下水形成的地面塌陷隐患点主要分布在海城水源地(响堂)、西郊水源地(铁西开发区、宁远镇)、立山水源地(太平)。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根据历年地质灾害情况统计和地质灾害分布及发生特点,我市地质灾害多发生在汛期。因此确定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6月中旬到9月末。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德平 副市长

  副组长:孙书鹏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邹玉颖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春安 市建委副主任

      黄 平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也微 市城建局副局长

      张东红 市交通局副局长

      曲振东 市水利局副局长

      葛永明 市旅游局副局长

      钟铭钧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

      康志刚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卢忠诚 市气象局副局长

      王广发 省地质局教授级高工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管理工作,主任:康志刚(兼)。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地质灾害的巡查监测,制定防灾避灾措施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有关文件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灾种重点预防部位进行巡查,布置防范、观测重点,制定防灾避灾措施,编制本地区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域应该编制预案,提高应急工作水平。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三查”制度、“明白卡”发放制度、汛期值班制度、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制度和灾情报告制度。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落实防灾责任人、疏散路线、避灾地点和避灾方法,规定报警信号。编排汛期值勤(班)表,确定负责人和联系电话,并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单位在汛期要有专门人员昼夜值班,责任到人,值班到位,确保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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