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9年9月26日 实施日期:2009年9月26日)废止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鞍山市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鞍政办发〔2008〕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鞍山市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鞍山市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预防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鞍政办发〔2006〕9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2008年降水趋势分析
预计2008年我市降水略少于往年,其中3-10月份各地降水量在550-650mm之间。春季(3-5月)降水量预计为70-100mm,比历年的112mm少2成左右;夏季(6-8月)预计为380-430mm,接近或略少于历年的426mm,降水阶段性明显,有短时旱像和局地内涝;秋季(9-10月)预计为70-110mm,少于历年的126mm。
二、地质灾害控制因素与分布
我市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岫岩县山区、海城市东南部山区、城区西部平原地区。主要地质灾害种类有泥石流、崩塌、滑坡和地面塌陷。
(一)泥石流
泥石流大多是伴随山区洪水而发生的,历史上海城市东南部山区和岫岩县山区各乡镇均有发生。主要泥石流灾害隐患点分布在岫岩县的汤沟、朝阳、大营子、石庙子、牧牛、三家子、韭菜沟、偏岭、哈达碑、石灰窑、红旗营子、黄花甸及海城市的孤山、接文、析木、马风、什司县、英落等乡镇。另外,岫岩县其它乡镇均有泥石流灾害点分布。
(二)滑坡和崩塌
地质和地形条件、采矿、筑路、建设工程等经济活动开挖边坡、降水是滑坡和崩塌的控制因素。主要自然滑坡和崩塌灾害隐患点分布在岫岩县汤沟、黄花甸、偏岭、哈达碑、兴隆、石灰窑、大营子及海城市孤山、接文、析木、马风、什司县、英落、大屯、毛祁等乡镇。另外由采矿、筑路、建设工程等经济活动开挖的边坡及尾矿坝亦是容易发生滑坡和崩塌的重要隐患点,在矿区、公路两侧、建筑工程区零散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