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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应急体系建设规划(2008-2010年)的通知

  利用全市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络,整合市政府和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资源,建立健全市、县两级政府应急指挥场所、基础支撑系统和综合应用系统,配置移动指挥系统,形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统一高效、互为支撑的应急平台体系,实现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满足政府系统应急值守和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的事态跟踪、决策会商和协调指挥等需求。
  5.3 应急物资保障系统
  依托有关经济调控部门,建设全市应急物资监测网络和预警体系,综合汇总各类应急物资信息。加强应急物资紧急生产、采购和配送能力建设,缓解重要应急物资峰值供求矛盾。适当改造符合特殊储备要求的库点,健全储运设施,充实储备品种与数量。完善应急物资的调拨与紧急配送体系,确保应急物资及时供应。
  5.4 应急避难场所
  在中心城区和重要城镇,规划、建设、设置应急避难(灾)场所和紧急疏散通道,拓展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影剧院、会展中心等公共场所和设施的应急避难(灾)功能,设置明显标志牌,配备基本生活设施,储备一定数量的食品、日用品、帐篷、移动厕所等,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人员转移、疏散、避难(灾)提供保障。
  在灾害多发易发的农村地区,规划、修建、设置应急避难(灾)场所,充分利用现有的办公用房和学校教室,进行安全鉴定和必要的加固改造,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基本生活设施,储备一定数量的食品,为重大自然灾害中的人员转移、疏散、避难(灾)提供保障。
  5.5 应急管理综合基础数据库
  在现有应急数据资料的基础上,建设市应急管理综合基础数据库。建立数据库技术系统规范和管理与服务规范,全面反映全市综合应急基础数据资源状况,建成分布式数据库群系统,以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为枢纽节点,形成链接各市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和各级政府的数据信息服务体系。
  5.6 应急救援基地
  以公安消防特勤队伍、医疗救护队伍等为依托,强化协同应对运行机制建设,建设应急救援基地。由消防人员、急救医疗人员、环境监察监测人员、救援技术专家和应急管理专家等组成市应急救援队,配备搜寻、救生、救护、通信、防毒护身等特种装备,承担危险化学品事故、交通事故、洪灾、地震、地质灾害、建(构)筑物破坏垮塌、坠崖等灾害、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救援及遇险人员搜寻与救护。
  5.7 应急管理人员培训基地
  依托市行政学院等现有培训机构,增加必要的基础设施和教学培训装备,充实师资力量,开发应急管理系列课程,建设应急管理人员培训基地,制定培训计划,对相关应急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进行培训。
  5.8 公共安全公众教育基地
  依托市科技馆等场所,建设公共安全教育基地,开发一些寓教于乐、互动性、参与性强的教学设施和项目,开展交通、治安、消防、气象、地震、水灾、安全生产、人防和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应急知识普及教育。
  5.9 化工园区事故灾难综合防控示范项目
  以宁波化工区为依托,开展包括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联动与指挥调度、抢险救援、应急保障、恢复重建、应急宣传教育等内容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综合防控工作试点和示范。

6 相关保障措施

  6.1 加强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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