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五、排查治理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3月18日至4月30日):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抓紧整改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较大以上安全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3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针对冬春季节能源紧张、春运高峰等因素,认真组织好电力、运输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安全管理,打“三非”、反“三违”、治“三超”,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
3.严把节日放假停产检修非煤矿山复产安全验收关,严禁停产非煤矿山未经验收批准擅自恢复生产,严防已关闭的非煤矿山死灰复燃。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为,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消除火灾等重大隐患,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运输方面的隐患,确保春运安全。
4.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开工初期的安全检查,防止基础施工阶段土方坍塌等事故;加强尾矿库,尤其是危、险、病尾矿库的安全检查,防止土壤解冻期发生垮坝事故。
(二)第二阶段(5月1日至8月31日):围绕汛期安全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全面排查治理容易由台风、暴雨、洪水、雷电、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隐患点。深入开展“拉网式”检查,摸清底数,建立隐患整改监控档案。
2.对排查出来的病险水库大坝、水电站大坝、河道堤岸、桥梁、涵洞、危险路段和尾矿库等隐患,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
3.检查建立防范严重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及各项应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各企事业单位应急处置预案的实用性和抢险救援物资的准备情况。
4.针对夏季高温天气和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对非煤矿山、隧道和其他地下设施,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露天采场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河流、尾矿库等重点部位进行再检查、再整治、再落实,确保防洪防汛、防高温、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引发事故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