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宁波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8〕1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宁波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宁波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宁波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要求,编制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及防治工作现状
(一)地质灾害点基本情况
截至2008年2月底,全市已知地质灾害点333处,比上年度增加了27处,其中威胁常住人口75 处,比上年度减少14处。地质灾害类型仍以滑坡、崩塌为主,其中滑坡168处、崩塌139处、泥石流25处、地面塌陷1处。
2007年我市主要受“罗莎”台风影响,引发多起突发性地质灾害,但规模均为小型,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7.0万元。2007年区域性地面沉降速率有所减慢,江东沉降中心年沉降量6.1毫米,比2006年减少0.8毫米,累计沉降量510.9毫米。目前,宁波市区沉降区面积约290平方公里,其中工程性建设活动引起的沉降较为突出,目前有6个小漏斗区,分别为环城北路、鄞州中心区、布政-石碶、儿童公园-科技公园、梅墟、庄桥-庄市,平均年沉降量8.5-12.5毫米,累计沉降量100-300毫米。
我市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具有如下特点:
1.地质灾害点多、面广,但规模以小型为主。
2.发生时段较集中,绝大部分地质灾害发生在台汛期和梅汛期。
3.人为活动因素影响大。地质灾害发生与人为工程活动密切相关,多数因修建公路、规模建房等工程建设诱发。
4.突发性强。滑坡、崩塌、泥石流发生前的征兆不明显或无征兆,发生突然,防范难度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