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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水库淹没区、施工区及管理区禁止建设生产生活设施的通告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水库淹没区、施工区及管理区禁止建设生产生活设施的通告
(吉政明电(2007)16号)


  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是经国务院批准的松花江流域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也是我省 “十一五”期间重点水利工程。该工程用地范围包括坝区、水库淹没区和输水干渠、支渠。为加快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维护相关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坝区工程施工区及管理区范围包括:自第二松花江左岸前郭县哈达山头起,至东3200米,向上游 (南侧)500米,向下游 (北侧)1000米;西起长白公路,东至第二松花江左岸,北起前郭灌区一总引干,南至小地窝堡屯和东灯楼库屯北。

  二、哈达山水库淹没区范围:左岸位于前郭县境内,淹没线由坝址处向上游沿台地陡坎向南,穿过东灯楼库屯东、沿台地陡坎至哈玛尔屯北第二松花江堤坊,再沿第二松花江堤坊至陈国喜店屯东;右岸位于扶余县境内,淹没线由坝址处向上游,沿第二松花江江岸沙坨子,经社里林场、青山林场、增盛林场营林区,至南鹰山屯坎下,高程141.5米-141.56米以下地区及相应的回水淹没区和核定标明的滑坡塌岸区范围以内。

  三、输水工程占地及施工区范围:输水渠道包括输水干渠、连接渠、洪字泡支渠。输水干渠渠首位于前郭县吉拉吐乡七家子村境内,距哈达山水库左岸大坝上游310米处。途经前郭县的吉拉吐乡、国营红光农场、白依拉嘎乡、额如乡、套浩太乡、国营莲花泡农场、宝甸乡、蒙古艾里乡、红星牧场和乾安县的大遐畜牧场、让字镇、鳞字乡、乾安镇至水字镇珍字村入花敖泡,全长97.5公里,渠道平均占地宽度120米,涉及前郭、乾安两县14个乡 (镇、场)的27个村 (分场);连接渠自花敖泡至道字泡,长10.13公里,渠道平均占地宽度60米,涉及乾字县道字乡的3个村;洪字泡支渠自乾安镇翔字村,经水字镇、署字乡,至余字乡余字村进入洪字泡,长13.9公里,渠道平均占地宽度62米,涉及乾字县4个乡镇的5个村,上述渠道中心线两侧100米以内和渠道建筑物施工红线范围以内为输水渠道占地及施工区。

  四、调蓄泡塘淹没区:花敖泡、道字泡边缘高程135.5米以下,有字泡边缘高程136.85米以下,洪字泡边缘高程134米以下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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