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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州气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州气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楚政发〔2008〕2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2005年以来,我州各级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突出服务“三农”的工作目标,艰苦奋斗,开拓创新。在气象现代化建设、新型气象事业结构的建立以及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涌现出一批重视气象事业发展,加强气象基础设施建设,运用气象科技趋利避害、防灾减灾、发展地方经济,为脱贫致富奔小康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了鼓励先进,发扬成绩,推进我州气象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州人民政府决定,对云南省烟草公司楚雄州公司等19个气象工作先进集体和张世忠等48名气象工作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气象事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再创佳绩,为加快我州气象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全州气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全州气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名单(19个)

  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气象局

  楚雄州法制局

  楚雄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楚雄州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楚雄市人民政府

  云南省烟草公司楚雄州公司

  楚雄市气象局

  双柏县气象局

  牟定县气象局

  南华县财政局

  姚安县气象局

  大姚县气象局

  永仁县气象局

  元谋县气象局

  武定县气象局

  禄丰县气象局

  禄丰县土官镇人民政府

  77281部队修理连

  二、先进个人名单(48名)

  (一)县处级(19名)

  张世忠 楚雄州林业局党组书记

  蒲 涌 楚雄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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