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州气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楚政发〔2008〕2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2005年以来,我州各级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突出服务“三农”的工作目标,艰苦奋斗,开拓创新。在气象现代化建设、新型气象事业结构的建立以及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涌现出一批重视气象事业发展,加强气象基础设施建设,运用气象科技趋利避害、防灾减灾、发展地方经济,为脱贫致富奔小康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了鼓励先进,发扬成绩,推进我州气象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州人民政府决定,对云南省烟草公司楚雄州公司等19个气象工作先进集体和张世忠等48名气象工作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气象事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再创佳绩,为加快我州气象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全州气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全州气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名单(19个)
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气象局
楚雄州法制局
楚雄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楚雄州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楚雄市人民政府
云南省烟草公司楚雄州公司
楚雄市气象局
双柏县气象局
牟定县气象局
南华县财政局
姚安县气象局
大姚县气象局
永仁县气象局
元谋县气象局
武定县气象局
禄丰县气象局
禄丰县土官镇人民政府
77281部队修理连
二、先进个人名单(48名)
(一)县处级(19名)
张世忠 楚雄州林业局党组书记
蒲 涌 楚雄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