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实施预防、干预、控制网络成瘾的系统工程
教育部门要组织面向学生、家长和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早期识别和干预能力,从预防入手控制网络成瘾。动员社会力量,对网络成瘾的青少年积极采取措施矫治。
要强化家庭、学校的教育监护责任,特别是要强化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监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对违反《
未成年人保护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训诫,责令其严加管教。
(六)加大对违法经营网吧的惩处力度
文化、公安、工商、教育等部门,对在检查中第一次发现有问题的限期停业整顿10天,并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若整治不到位,再次发现问题的限期停业整顿3个月,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对屡教不改两次教育仍存在违规问题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加重处罚,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各级新闻媒体要抽调专人,加大对治理活动的正面报道力度,在社会上造成强大的舆论氛围,让全社会都来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问题。
五、几点要求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把加强网吧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和保护未成年人成长的希望工程来抓。加大工作力度,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及时督促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认真执行网吧现场检查记录制度、网吧日常检查频度最低标准制度和网吧违法经营案件处理公示制度。真正做到程序合法、执法规范。
(三)要建立健全管理责任制,将审批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对于越权行事、擅作主张、给治理工作造成麻烦的,要严格按照《山西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予以追究,触犯刑律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各级、各部门都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治理,特别是学校要积极配合,同时要做好校内上网场所的备案登记管理。校内上网场所不得出租、承包、不得营利经营。否则,按规定予以严肃追究。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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