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护和发展基础母牛的意见
(吉政函(2007)154号)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保护和发展基础母牛是加快发展肉牛产业的关键环节,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食品有效供给的需要,是延长产业链条,推进皮革加工业、服装业、医药业加快发展,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产业层次的必然要求。通过保护和发展基础母牛,发展壮大肉牛产业,对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现就我省保护和发展基础母牛提出如下意见。
一、积极扶持养殖户建设母牛养殖小区和养殖场。建设养殖小区和养殖场,要充分考虑基础母牛的生物学特性,扩大运动和发展空间。整合资源扶持养殖发展,在用地、用水、用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上给予优先支持。
二、建立草畜平衡制度,科学确定载畜量。采取划区轮牧、季节性放牧、沟谷围栏和林下草地刈割等方式发展基础母牛。积极引导养殖户种植专用饲料,推广普及青贮、氨化、盐化等处理技术,提高秸秆利用率,扩大饲料来源。
三、加强和完善肉牛繁殖改良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形成配套的肉牛繁殖改良网点。重点推广西门塔尔、利木赞、延边黄牛、草原红牛等优良品种,鼓励扶持应用人工授精、性别控制等技术,提高基础母牛的繁殖率和经济效益。
四、大力提高基础母牛的科学饲养水平。加快推动基础母牛由粗放饲养向集约饲养转变的进程,积极推广不同时期母牛的补饲技术,保持和提高母牛的生产性能。加强基础母牛繁殖疾病的预防和治疗,提高繁殖成活率和群体质量。
五、实行基础母牛档案管理制度。省、市、县牧业管理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和分工,对基础母牛防疫、繁殖改良等信息建档立卡,加施耳标,逐步实现档案化、标识化、信息化管理。
六、加强基础母牛品种资源保护。对延边黄牛、草原红牛已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地方优良品种,要实施重点保护,各级政府要给予一定的保种补贴经费,支持扩大基础母牛种群数量。要鼓励产、学、研相结合,培育肉牛新品种。